1971年(昭和46年)6月17日,日美签署了《冲绳返还协定》(简称),确定冲绳的施政权将回归日本。在该协定的“协议记录”显示,美国民政府布告第27号(1953年12月25日:参照第47页)指定的地区为归还地区,其中包括尖阁诸岛。在回归前约1个月的1972年(昭和47年)4月14日,琉球政府发行了“琉球邮票:海洋系列第3辑(海鸟、海与岛)”No.74。
1972年(昭和47年)5月15日,与美国签订的《冲绳返还协定》生效,冲绳的施政权回归日本。
在资料调查事业中,我们确认“冲绳县总图”显示冲绳的施政权已回归日本No.75。该图为日本政府为5月15日举办的冲绳回归纪念仪式(地点:那霸市民会馆)准备的,当天《冲绳返还协定》生效,现作为“冲绳回归纪念仪式相关资料”收藏在冲绳县公文书馆。
而在与美国签署《冲绳返还协定》时,基于《日美地位协定》,久场岛和大正岛继续作为试射场由美军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