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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市法制局、市建设局就《厦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》答网友问
发布日期:2017-12-07 【字体大小:

  城乡建设档案有哪些? 

  ●小区竣工图

  ●工业、民用建筑工程档案

  ●市政基础设施、园林绿化、风景名胜、文物古迹保护、地下管线等建设工程档案

  ●交通、港口、水利等专业工程档案

  不光人有档案,一座城市的建设,大到一个容纳数万人的商圈,小到埋在地下的一根管线,其实也都有档案,找到档案,就摸到了城市发展的脉络。为了有效保护和利用城乡建设档案,发挥其在城乡规划、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,《厦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日前正式公布,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  昨日上午,市法制局局长丁贤志、市建设局副局长魏晓荣做客bet5365亚洲版网“在线访谈”,解读《办法》并与网友在线交流。

  城乡建设档案与你我息息相关 

  根据《办法》的规定,城乡建设档案不仅包括工业、民用建筑工程档案,市政基础设施、园林绿化、风景名胜、文物古迹保护、地下管线等建设工程档案都要由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存档。

  丁贤志特别提到,《办法》此次明确将交通、港口、水利等专业工程档案纳入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范畴,更能发挥档案在城乡规划、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。

  这其实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。比如,小区的竣工图就属于城乡建设档案,碰上某栋楼要加装电梯,居民就可以申请调阅建设档案作为设计施工的基础。《办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不动产物权人持有相关物权证明和身份证明,可以利用其物权范围内未开放的城乡建设档案,而且查阅和复制服务均为免费。

  建设单位不报送档案 将影响办理产权证明 

  针对网友关心的督促举措,魏晓荣介绍,《办法》对建设单位报送档案义务做出了规定。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前申请档案验收,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档案资料出具书面意见,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,应当查验该书面意见。也就是说,建设单位如果不申请档案验收,将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,进而影响办理产权证明。